央廣網廣州8月18日消息(記者郭佳麗汪寧)日前,永輝云創科技有限公司未征得消費者同意,在其營運的微信小程序“YH永輝生活+”中,對單筆訂單繳納1元皮夾裝費,被北京市浦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沒收違規所得8059.2元,罰金3萬余元。很快,永輝方面在官方微博中發布道歉申明,表示衷心接受并立刻整改。
記者近日對國外其他一些著名外賣平臺的多個店家調查發覺,外賣打包收費問題遠不止永輝公司曝露下來的那么簡單。
同等的包裝物不對等的打包費
咖啡品牌“蜜雪冰城”自稱擁有上萬家店面,產品線上線下銷售火熱。
在上海,記者通過美團外賣和餓了么兩大外賣平臺網上外賣,隨機選擇了幾家蜜雪冰城飲料店分別下單,發覺在同一訂單中,每選一杯飲料,就會手動形成約1元錢的打包費或包裝費。記者最后分別在這兩家外賣平臺的蜜雪冰城線上門店下單,購買了珍珠咖啡和楊枝甘露兩種飲料。這兩家外賣平臺生成的訂單顯示,同樣的飲料單價均為19元,其中珍珠咖啡售價7元一杯,楊枝甘露9元一杯。據悉還要繳納2元打包費和1元配送費。
蜜雪冰城飲料外賣產品及訂單(央廣網記者郭佳麗攝)
此后,記者找到了這家提供外賣的蜜雪冰城線下實體店,同樣訂購了珍珠咖啡和楊枝甘露兩杯飲料打包,不但沒有任何打包費用,但是珍珠咖啡售價僅6元一杯,楊枝甘露賣8元一杯。和美團外賣、餓了么兩大外賣平臺上的售價相比,每杯售價都實惠了1元錢。訂購同樣的兩杯飲料,在蜜雪冰城線下店實際耗費只有14元。
蜜雪冰城線下店產品及帳單(央廣網記者郭佳麗攝)
據美團和餓了么兩家外賣平臺訂單顯示,蜜雪冰城外賣比線下實體店多收的5元錢,不僅每杯飲料多出的1元(合計2元),還有1元的配送費和2元的打包費(注:紙質收據顯示為飯盒費1.98元)。
記者注意到,這三份來自同一家蜜雪冰城店的珍珠咖啡和楊枝甘露飲料,不論是從線下實體店買來的,還是從美團外賣和餓了么兩家外賣平臺購買的,其包裝物幾乎一模一樣,都是普通的塑膠瓶子和箱子。在購物網站上搜索蜜雪冰城同款咖啡杯,每位瓶子的成本在0.2元左右,每位塑膠袋依照不同尺寸,價錢在0.1~0.3元不等。
某店家:打包費名目由外賣平臺設置
事實上,作為這些預包裝食品類的飲料,塑膠杯是最基礎的產品包裝物,線下店打包銷售時分文不加,但是到了外賣平臺,一杯售價幾元錢的飲料,居然多收了近1元的所謂打包費。在整個商品售價中,打包費占比高達10%以上。
記者隨即又對周邊其他幾家蜜雪冰城總店進行了調查,發覺額外繳納打包費的情況如出一轍。其中一家店的店長告訴記者,顧客在外賣頁面中見到的“打包費”或“包裝費”這一名目,實際上都是由外賣平臺設置,系統手動生成的,她們作為店家未能取消,但打包費和商品售價的具體數額,則都是由蜜雪冰城總公司統一制訂,全省都一樣。
隨著調查的深入,記者發覺,不僅僅是蜜雪冰城,其他一些制售咖啡等預包裝飲料的店家也同樣存在此類問題。無論在實體店還是在外賣平臺銷售的產品,其包裝材料幾乎都是一樣的,但是在外賣平臺銷售的時侯,每位單品卻要多繳納一份打包費。這到底是外賣平臺設置的“打包費”無法取消,還是外賣店家對消費者的一種變相收費?
對此網上外賣,美團外賣客服人員的解釋是,出于國家限塑令條件下,店家需使用環保型包裝材料對產品進行打包,于是設置了“打包費”這一收費項目。但具體費用數額由店家依照所使用包裝的材質和成本來定。假如消費者覺得店家繳納的打包費與實際包裝材料成本費價錢相差較大或交納太貴,可向平臺進行投訴。
廣州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寶蓮覺得,咖啡飲品類的商品,其包裝本身就囊括于商品價值之中,到店消費與外賣消費提供的廚具并無區別,若繳納多份包裝費,最終進行統一打包,致使消費者支付了額外的金額,卻不能得到對等的服務,這么額外繳納打包費的行為則違反了公正合理的交易原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享有對商品或服務的知情權與自主選擇權,經營者應當誠信經營,不得設定不公正、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違反消費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服務或則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面對此種情況,消費者有權向店家或平臺提出投訴,要求取消相應的費用設定。
食材疊加繳納打包費背后潛藏玄機
在美團外賣,記者隨機選擇了5家楊國福麻辣燙店,有3家店只繳納2~3元湯底打包費,另外兩家則依照所選食材累計疊加收費。其中一家店面湯底打包費3元,再者,每增選一種食材,打包費會降低0.2元。記者注意到,在這家店里,食材不同,打包費也不一樣。當記者選了“筍尖”這個單品后,打包費居然降低了1元。
打包費會隨食材降低而累計增多(央廣網發圖片來自客戶截圖)
此后,記者在這家楊國福麻辣燙店下單,參與“滿45減22”的活動后,實際支付24.02元,其中包含了4.6元的打包費。記者收到外賣時發覺,所點的這種食材最后只用了一個餐盤和包裝袋進行打包。據店家透漏,這樣包裝的成本在兩元錢左右。但事實上,店家通過食材疊加繳納打包費的設置,一份外賣多收了幾元的所謂打包費。
這么,起初用一個餐盤就可以打包的食材,這家楊國福麻辣燙店為什么要疊加繳納打包費用呢?
記者隨即聯系到了這家店的店長,據他透漏,打包費確實應當只繳納“餐盒、包裝袋”這些費用,但按照菜肴累計、疊加繳納打包費也是不得已行為,這與店家參與的平臺滿減活動有關。為了獲得外賣平臺的流量補助,使店面能有更多爆光,店家必須出席平臺的滿減活動,但如今外賣滿減力度大,平臺扣點多,倘若不這樣設置繳納打包費,到手后就沒多少錢了。
至于為什么不同食材的打包費會不一樣,這名店長告訴記者:“筍尖太貴了,上貨30多一斤,我們外賣玉蘭片售價低,給太少了還不好,沒有辦法才這樣設置的。”
在記者下單的這筆外賣交易中,商品其實標價46.02元,并且店家一旦參與滿減活動后,就必須依照外賣平臺制訂的規則,承當包括參與平臺滿減活動的20元、配送費2.25元,以及每單都須要繳納的平臺服務費,即技術服務費1.52元和履約服務費3.3元。最終,店家的實際收入為18.95元,相當于打了四折左右,這個折扣力度基本上早已觸碰餐飲行業的成本紅線。
店家參與外賣平臺滿減活動須要承當的成本(央廣網發被訪者供圖)
這家楊國福麻辣燙店的店長后來承認,店家參與平臺滿減活動時會預判一下自己能掙多少錢。當食材標明的均價較低或平臺滿減力渡過大而難以贏利時,會適度地給每樣食材加上打包費,使整體獲得一個比較平衡的狀態。外賣平臺系統頁面上設置的所謂“打包費”,雖然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打包費。
此后,記者又對餓了么外賣平臺進行了調查,發覺類似的問題同樣存在。
在餓了么外賣平臺,記者隨機選擇了3家火鍋店。在其中一家店面下單時,每選擇一份商品便降低0.3~1元不等的包裝費,點完3份菜肴后,記者支付32.9元,其中包裝費共計6.3元。在整個消費金額中,打包費占比高達近20%。
該店家客服告訴記者,之所以每份商品累計疊加繳納包裝費,是由于不同口味的烤串要分開包裝,有錫紙、包裝盒等包裝的成本在。
一份烤肉外賣的包裝袋、錫紙、塑料飯盒等(央廣網記者郭佳麗攝)
記者注意到,該店其中一份10串起購的豬肉烤串,需繳納包裝費5元,而這10串烤串會放到一起用錫紙包裝。面對記者的指責,店家客服聲稱,該店是一家連鎖火鍋店,具體收費項目由總公司設置,自己難以修改。
10串豬肉烤串的包裝,打包費5元(央廣網記者郭佳麗攝)
在購物網站上,記者見到,這些和上述火鍋店外賣所用包裝物類似的打包盒,一個價錢不過三分錢左右,一米長的錫紙才賣兩毛多錢,一次性牙簽一雙成本也就一分錢,整個打包物料成本加上去都不超過一塊錢。但是外賣店家卻通過所謂的打包費名目,一份外賣輕輕松松能夠多收好幾塊錢。
小額打包費累計上去的巨額收費問題
網上外賣用戶規模及使用率(央廣網發圖片來自《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
按照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發布的第47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截止2020年末,中國網上外賣用戶規模已超過4億人,根據40%左右的使用率,活躍用戶超過1.6億人。一份外賣打包費通常都是1~10元錢不等,簡略估算就早已是幾萬元的收費項目。面對這么巨大的利益空間,一些店家巧立名目變相創收所謂“打包費”就不足為奇了。
記者通過對美團外賣和餓了么等外賣平臺的一些店家調查后發覺,不管是同樣包裝的產品額外加收所謂的打包費,還是原本用一套餐具能夠打包的菜肴,結果點的越多打包費就越貴。總而言之,一些店家無非是想通過外賣平臺設置的打包費名目,變相收費進行斂財,或則借助多繳納的所謂打包費沖抵一部份參與外賣平臺營銷推廣活動所要承當的費用。在替外賣平臺掙錢的同時,店家也獲取了自己想要的顧客流量補助。
最后,餓了么外賣平臺在線客服承認,店家在參與一些滿減力度比較大的活動時可能難以獲得收益,的確會在包裝費中進行一個補償。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覺得,包裝費不按照包裝成本的價錢估算,而按照菜肴加錢估算,雖然這是定價機制不透明,是不合理的。若線上和線下銷售的產品屬于同樣包裝,但線上未提供額外的包裝服務,卻繳納了包裝費,也是不合理的,涉嫌價錢欺詐。假如每一個菜肴都繳納一個打包費,最后卻使用了一個打包盒,侵害了消費者的公正交易權,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違背了價錢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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