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商務流通字〔2016〕7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關部門:
《關于進一步推動連鎖經營發展的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大家,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上海市發展和變革委員會
廣州市財政局
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廣州市乳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8月16日
關于進一步推動連鎖經營發展的意見
連鎖經營是經營同類商品或服務的若干企業推行專業化分工、集中化管理、規范化經營,進而實現規模效益的一種現代流通形式。發展連鎖經營,對于做大做強流通產業規模、調整優化流通產業結構、鞏固提高流通經濟整體效益具有重要意義。近些年來,連鎖經營在引導生產、搞活流通、擴大消費、改善民生等領域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促使連鎖經營發展的體制機制尚不完善,連鎖經營發展的外部環境仍有待進一步建立,商業服務業連鎖化程度仍有提高空間。為進一步適應現代流通業發展的要求,推動流通領域供給側結構性變革,更好地滿足居民多層次、多樣化的消費需求,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快國外貿易流通現代化建設法制化營商環境的意見》(國發〔2015〕49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線上線下互動推進工貿流通創新發展變革升級的意見》(國辦發〔2015〕72號)要求,為全面落實《北京市提升生活性服務業品質行動計劃》(京政發〔2015〕40號),對進一步推動我市連鎖經營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一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弘揚“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牢牢掌握首都城市戰略定位,根據省委、市政府關于疏解非首都功能、提高生活性服務業品質、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的決策布署,進一步健全連鎖經營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新政措施,鼓勵連鎖企業擴大規模、提高效益,提升連鎖品牌的市場集中度,全面提高我市流通產業的組織化、集約化、現代化水平,推動商業服務業供給側結構性變革,促進實體商業變革升級,為“穩下降、促變革、調結構、惠民生”注入新動能,開拓新局面。
二、基本原則
(一)以人為本的原則。適應居民消費結構升級的趨勢,發揮連鎖經營的規范化、品牌化推動作用,淘汰一批小、散、亂的高端業態,創造愈發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提升市民生活質量。
(二)市場發揮決定性作用和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的原則。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創新體制機制,營造有利于連鎖經營發展的外部環境,調動各種市場主體的積極性,推動跨業態、跨領域連鎖經營。
(三)規模、結構和質量并重的原則。繼續擴大連鎖企業網點覆蓋面,鞏固和擴大連鎖經營規模優勢,優化連鎖經營的行業、業態結構,突出發展質量和效益,建立信息、物流支撐體系,提升連鎖經營的科技濃度和規范化水平。
(四)社會化的原則。促進連鎖經營從商業零售向服務業拓展,從商業街區向社區、郊區拓展,從單一投資和直營連鎖為主向多主體投資和特許連鎖拓展,鼓勵連鎖企業與第三方貨運合作,支持建設連鎖服務的公共信息平臺,提升連鎖經營的社會化程度。
三、主要目標
“十三五”期末,我市連鎖經營的規模化、組織化、集約化程度有較大提升,產生網點布局合理、配套設施健全、業態結構均衡、社會效益良好的連鎖商業和服務業體系,確立連鎖經營在流通業組織形式中的主體地位和主導作用。
“十三五”期末:
——連鎖經營的行業業種達到30個以上;
——規模以上商業零售和餐飲業連鎖化率達到40%以上;
——年銷售額(營業額)超過20萬元的連鎖企業達到20家以上,超過100萬元的連鎖企業達到5家以上;
——連鎖便利店分店總量比“十二五”期末翻一番,達到2200個以上。
四、重點任務
(一)培植連鎖品牌龍頭企業
推進工貿流通企業變革,建立國有工貿流通企業法人整治結構,構建起與發展連鎖經營相適應的企業制度,培植和發展一批立足于本地、跨地域發展、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小型連鎖企業集團。推進上海老字號和品牌企業突出經營主業,通過發展連鎖經營自營配送模式,擴大品牌優勢。鼓勵相同業態的連鎖企業通過并購、參股、品牌輸出等方式進行重組,推進資源整合,實現低成本擴張和跨區域發展。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連鎖企業上市,提高融資能力和發展沖勁。
(二)建立連鎖便民服務網點
構建《北京生活性服務業品牌連鎖企業資源庫》,培植一批市場認可度高、品牌價值成長性強、配套服務方便優質的連鎖品牌。將發展連鎖經營與社區商業建設、農村流通網路建設相結合,扶植一批民生領域連鎖企業。鼓勵品牌連鎖企業進社區,支持與民生相關的連鎖商業服務業企業在社區和農村設置網點,發揮品牌連鎖經營的優勢,提供規范、便捷、優質的服務,提升民生消費供給端規范化水平,使市民便利消費,放心消費。
(三)拓展連鎖經營行業層次
推進連鎖經營向多領域和深層次拓展。鼓勵連鎖經營從商業零售、餐飲等傳統商業服務業領域向更多其他服務領域延展,推動發展村民和家庭服務業、健康與養老服務、教育培訓、旅游休閑、娛樂瑜伽、信息咨詢等服務業連鎖經營,提升連鎖經營的行業覆蓋率。鼓勵連鎖企業在以資本為紐帶發展直營連鎖的同時,借鑒美國特許經營的管理模式和技術手段,運用商品、商號、品牌、技藝、配送、管理等連結方法發展特許經營,促使特許經營的規范化發展。
(四)促進連鎖經營模式創新
鼓勵連鎖企業開發新模式、新技術,發揮其對新消費的助推作用。支持連鎖企業之間構建同業聯盟或異業聯盟合作關系,通過集中采購、合作采購、買斷經營、開發自有品牌等方法,提升自營比列;鼓勵連鎖企業發揮線下實體店的貨運、服務、體驗等優勢,與線上商流、資金流、信息流融合,實現優勢互補和線上線下融合發展;支持連鎖企業借助電子商務平臺創新服務模式,提供網訂店取、網訂店送、上門服務、社區配送等各種集約化、便利化服務。
(五)建立信息技術和貨運支撐體系
推進連鎖企業借助信息技術進行供應鏈整合,強化產業鏈上下游協同,滿足個性化、多樣化的消費需求。提升貨運配送社會化、標準化、信息化、專業化水平,支持連鎖企業進行標準化配送中心和分店設施設備建設整修,鼓勵物聯網、大數據等技術在貨運配送體系中的應用,支持建設統一配送信息服務平臺,提升連鎖經營企業商品統一采購和集中配送的比列;鼓勵連鎖企業與第三方貨運合作,支持城市貨運配送末端網路建設,鼓勵推廣共同配送模式,強化冷鏈貨運體系建設,提升配送效率和水平。
五、政策舉措
(一)統籌連鎖網點規劃布局
根據上海市“十三五”規劃和新增產業禁限目錄的總體要求,推動連鎖經營網點的科學規劃和合理布局。引導大小型連鎖經營業態在不同城市功能區合理均衡分布,實現特色化和差別化發展。結合《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務設施配置指標》,大力推進和支持生活性服務業品連鎖企業進社區,不斷提升便民連鎖經營網點覆蓋率。制訂新建住宅新村商業配套設施使用管理辦法,確保水果零售、超市、早餐、洗染等基本商業便民服務功能需求,建立微利經營、服務民生的營運保障制度。對于疏解騰退出的房子空間等,符合商業網點建設要求的,優先支持連鎖企業開辦便民服務設施。
(二)引導連鎖企業規模化發展
優化商業流通發展資金支持方向,聚焦推動連鎖化發展,引導連鎖企業新開店面、新建或改建加工配送中心,引導連鎖企業應用物聯網、大數據等技術,開發和升級管理信息系統,提高供應鏈和銷售端協同能力。引導連鎖企業搭建全渠道營銷平臺,擴大品牌影響力。引導傳統商業連鎖企業降低有效供給,帶動消費下降,對取得突出成效的連鎖企業給以支持。
(三)鼓勵連鎖企業創新經營
發揮政府對企業經營變革升級的導向作用,通過以獎代補、貸款貼息、基金注資等方法對連鎖經營企業引進新技術、創造新模式和提供新服務給與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連鎖企業上市融資、設立財務公司及發行公司(企業)轉債和中期票據等債權融資工具。建立中小規模及創新型連鎖企業融資模式,推廣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依法合規舉辦股權眾籌融資試點。借助生活性服務業基金,支持生活性服務業企業連鎖化發展。
(四)完善準入審批機制
全面落實“三證合一”、“先照后證”等商事制度變革要求,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減短連鎖企業準入審批時間,為連鎖企業提供便利的登記注冊服務。對連鎖企業試行“一區一照”登記,在一區只需申領一個營業執照,在該區設置其他直營分店的,將店面經營場所記載在營業執照后,不再申領分支機構登記。推進深化煙草、食鹽等專賣制度變革,容許連鎖企業總部統一送審,網點備案。進一步細化乳品經營許可標準,對連鎖便利店等業態舉辦的便民餐飲服務,根據乳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要求,制訂符合行業發展的審批新政。
(五)合理增加連鎖經營稅賦成本
落實連反鎖店總分機構匯總納稅新政,對連鎖經營企業在本市跨區籌建的直營分店,凡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可以由總部統一收取企業所得稅。推動工商用電同價,容許小型工貿企業參與電力直接交易,舉辦商業用戶自主選擇執行商業行業平均水價或峰谷分時水價試點。修訂連鎖企業碳排放權交易的核算方式,使煤耗指標與企業發展規模和所作貢獻相適應,并施行動態調整。大力推廣電子收據,增加收據使用成本。
(六)規范政府監管行為,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強化事中事后監管,行政執法部門加大協調,在保證有效監管的前提下,對連鎖企業推行多部門聯合檢測和市一級主管部門統籌檢測,合理安排常規檢測的頻次和比列,減少企業負擔。要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自營配送模式,強化自律規范,對外公示網點信息和服務內容,加大對外相關網點經營管理。依據連鎖企業特性,加強總部的管理責任,重點檢測總部和配送中心。對經營規范、信用良好的連鎖企業,總部才能提供證明材料的,不再要求分店重復遞交。
(七)加大連鎖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建立高等高校、職業高校、社會職業教育、企業培訓等多層次的工貿流通人才培訓體系,推動復合型高檔商業人才、信息服務、物流配送等連鎖經營管理人才的成長。支持行業商會舉辦行業人才培訓,鼓勵連鎖企業建立自身人才激勵機制,保持人才隊伍的相對穩定。
六、組織領導
各區、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升認識,統籌規劃,分類指導,采取著力舉措,推動連鎖經營的發展。商務部門加大對全市連鎖經營發展的統籌協調,構建推動連鎖經營發展聯席大會機制。各部門加大協調配合,根據分工要求,著力負起責任,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施行工作,把推動連鎖經營發展的各項新政和舉措落到實處。區級人民政府按照形勢須要和本地實際,統籌協調,落實責任,頒布有針對性的配套舉措,加強保障力度,產生新政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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